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院要闻>正文
我院引入心理咨询师 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作者:陈景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7:15 文章出处:




    “将阴影放到阳光下,它就会变小。”6月13日下午,我院邀请南宁市心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对我院正在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做心理疏导,引导他们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

    这起正在办理的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小(化名)遭到侵害时年仅6岁,是学龄前儿童,案发后平时开朗外向的她变得沉默寡言,并对陌生事物产生恐惧,对父母也紧闭心扉。据了解,小小的父母亲均下岗、无稳定收入,小小的遭遇给这个家庭的生活和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

    针对小小的情况,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从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角度出发,主动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心理咨询师根据小小的情况,制定了适合的心理疏导方案,以“情感记忆”为切入点,引导小小及其监护人不要刻意去忘却不堪的遭遇,避免引起适得其反的效果。

    随后,心理咨询师单独对小小的监护人进行个别疏导,希望作为父母的他们不要让潜意识和情感里的“羞耻感”影响到孩子,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疏导,被害人的情绪得到了极大的舒缓,脸上也展露出了笑容。

    一直以来,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救济都是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院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对帮助被害人走出阴影、提升自信心和提高防范意识都起了有效的作用。

第1页  共1页

编辑:莫春华    

文章出处:未审庭

上一条:我院副院长开庭审案 院领导办案进一步常态化 下一条:我院开展“法治点亮心愿 携梦共度六一”爱心助力活动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